◎方苞Fāng Bāo
[Fang Bao] (1668—1749)清江南桐城(今安徽省桐城縣)人。徙居江寧(今南京市江寧縣)。字鳳九,號靈皋,晚年號望溪。為清散文家和文學理論家。圣祖康熙間進士。曾因戴名世《南山集》文字獄案牽連入獄,后得赦。高宗乾隆間命入直南書房,擢禮部侍郎、三館總裁。后因事落職辭官歸鄉(xiāng)。主張學習《左傳》、《史記》等先秦兩漢散文和唐宋古文家韓愈、歐陽修等人作品。講究義法,要求語言雅潔,為“桐城派”創(chuàng)始人。所作散文多為經(jīng)說及書序碑傳之屬。立論大抵本程、朱學說,宣揚封建禮教。著有《方望溪先生全集》
人名。(西元1668~1749)?字鳳九,號靈皋,晚號望溪,清安徽桐城人。官至侍郎。論學以宋儒為宗,說經(jīng)推衍程朱之學,尤致力于春秋三禮。文學韓歐,嚴于義法,為桐城派之宗主。著有《周官辨》、《春秋通論》、《禮記析疑》、《望溪文集》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