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雇工gùgōng
(1)[workhand]∶被別人雇用的人(如在農場、工廠或商店)
(2)[hired laborer;hired workers]∶受雇提供勞務的人
◎雇工gùgōng
[hire a laborer] 出錢請工
⒈ 雇用工人。
引《花月痕》第四七回:“倭館不準雇倩漢人辦事,及一切雇工?!?br/>毛澤東《怎樣分析農村階級》:“地主剝削的方式,主要地是收取地租,此外或兼放債,或兼雇工,或兼營工商業(yè)?!?/span>
⒉ 受雇的工人。亦指雇農。
引郭沫若《奴隸制時代》四:“在商店做定期雇工也稱為‘庸’。”
趙樹理《三里灣·范登高的秘密》:“范登高便和王小聚談判好了,達成了下面四條協(xié)議:……對外要說成合伙搞副業(yè),不說是雇主和雇工?!?/span>
受人雇用、替人做事的人。
如:「他四處流浪,以當臨時雇工維生?!?/p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