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遭到誣蔑牽連。 《新唐書(shū)·張嘉貞傳》:“帝數(shù)幸東都,洛陽(yáng)主簿王鈞者,為嘉貞繕第,會(huì)以贓聞,有詔杖之朝堂。
引嘉貞畏衊染,促有司速斃以滅言?!?/span>
別人正在搜
騰訊云 新老同享118元/年 2核2G4M300G月流量
阿里云 新老同享99元/年 2核2G3M帶寬不限流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