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付賬,付錢。
引《宋書·劉秀之傳》:“時賒市百姓物,不還錢,市道嗟怨?!?br/>《初刻拍案驚奇》卷四:“店主又發(fā)作道:‘青天白日,難道有得你喫了飯不還錢不成!’”
鄭振鐸《書之幸運》:“這一次已經(jīng)買了,總得還錢,挨些氣也無法。”
⒉ 歸還所欠之錢。
引南朝宋劉義慶《世說新語·儉嗇》:“王戎女適裴頠,貸錢數(shù)萬,女歸, 戎色不説。女還錢,乃釋然?!?br/>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現(xiàn)狀》第二四回:“殺人償命,欠債還錢?!?br/>老舍《老張的哲學》第二十:“他說:‘不還錢,送侄女,兩樣全不作,當時把你送到牢里去!’”
⒊ 猶還價。我説二三百銀子,你就説二三十兩,“戴著斗笠親嘴--差著一帽子?!薄?/p>
引《儒林外史》第十四回:“差人惱了道:‘這個正合著古語,“瞞天討價,就地還錢?!?/span>
償還所欠的金錢。
如:「如果他再不還錢,被提出告訴,他抵押貸款的房子將遭到法院拍賣?!?/p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