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漢語詞語拼音 漢語解釋

受理

拼音: shòu lǐ
注音:ㄕㄡˋ ㄌ一ˇ
詞性: 動詞
結(jié)構(gòu): 其他
近義詞: 辦理 處置 承辦 處理
反義詞: 駁回
詞語解釋

受理shòulǐ

(1)[seized]∶接受辦理;接受處理

受理人民來信

(2)[accept and hear the case]∶法院接受案件,進(jìn)行審理

上訴通常要由高一級法院受理

引證解釋

⒈ 接受訴狀,進(jìn)行審理。

宋蘇轍《論冬溫?zé)o冰札子》:“秀州倚郭嘉興縣人訴災(zāi),州縣昏虐,不時受理,臨以鞭撲,使民相驚,自相蹈藉,死者四十餘人?!?br/>《元典章·戶部五·民田》:“所在官司,不分可否,輒便受理?!?br/>徐遲《牡丹》三:“老爺大怒,提起訴訟。法院受理,發(fā)出傳票?!?/span>

國語詞典

法律上指訴訟時法院認(rèn)為有可訴的理由而接受處理。

網(wǎng)絡(luò)解釋

受理

  • 根據(jù)我國訴訟法的相關(guān)規(guī)定(《刑事訴訟法》、《民事訴訟法》、《行政訴訟法》等)受理,一般是指接受訴狀,進(jìn)行審理。一般多指機(jī)構(gòu)或代理人,接受申請人的申請,為其解決所交辦事務(wù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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