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謄寫téngxiě
[copy out;transcribe] 抄寫
⒈ 照底稿抄寫。
引《宋史·選舉志一》:“試卷,內(nèi)臣收之,付編排官,去其卷首鄉(xiāng)貫狀,別以字號(hào)第之;付封彌官謄寫校勘,用御書院印,付考官定等畢,復(fù)封彌送覆考官再定等。”
《說文·言部》“謄” 清段玉裁注:“今人猶謂謄寫?!?br/>《紅樓夢(mèng)》第三七回:“寳玉又見寳釵已謄寫出來,因説道:‘了不得!香只剩下一寸了!我纔有了四句。’”
蔣元卿《校讎學(xué)史》第五章九:“宋刻本,率由善書之士,謄寫上板?!?/span>
謄清抄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