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漁人之利yúrénzhīlì
[profit at other’s expense] 見“鷸蚌相爭,漁人得利”
⒈ 謂利用別人之間的矛盾,而從中輕易取得的利益。參見“漁人得利”。
引《二刻拍案驚奇》卷十六:“毛烈也曉得陳祈有三個幼弟,卻獨(dú)掌著家事,必有欺心毛病,他日可以在裡頭看景生情,得些漁人之利?!?br/>毛澤東《反對投降活動》:“他們縱容日本侵略中國,自己‘坐山觀虎斗’,以待時機(jī)一到,就策動所謂太平洋調(diào)停會議,借收漁人之利。”
比喻雙方爭持不下,而使第三者獲利。參見「鷸蚌相持,漁人得利」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