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指四種卜兆。
引《周禮·春官·卜師》:“掌開龜之四兆,一曰方兆,二曰功兆,三曰義兆,四曰弓兆?!?br/>宋王應(yīng)麟《困學(xué)紀(jì)聞·周禮》:“卜師四兆。”
翁元圻注引《周禮訂義》載鄭鍔曰:“方兆者,占四方之事。 漢武帝發(fā)《易》,占知神馬從西北來,非占四方之事乎?功兆者,占立功之事。 楚司馬子魚卜戰(zhàn),令龜曰:‘ 魴也以其屬死之, 楚師繼之,尚大克之?’吉。非立功之事乎?義兆者,占行義之事。 南蒯筮,得‘黃裳元吉’, 惠伯曰:‘忠信之事則可,不然必敗?!钦夹辛x之事乎?弓兆者,弓有射義,故后世有覆射之法。 東方朔射守宮,有‘跂跂緣壁’之語,非為覆射之事乎?”
又載薛士龍曰:“以意推之,麗於形者方也,謂之方兆,則言其上下陰陽之勢;以力興造者功也,謂之功兆,則言廢興成敗之理;度其宜者義也,謂之義兆,則言其吉兇禍福之宜;能弛張者弓也,謂之弓兆,則言曲折長短之象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