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代碎裂肢體的一種酷刑。
謂分割為小段。
分裂瓦解。
支付,交付。
猶尸解。
⒈ 古代碎裂肢體的一種酷刑。
引《戰(zhàn)國(guó)策·秦策三》:“﹝吳起﹞功已成矣,卒支解。”
鮑彪注:“斷其四支。”
晉葛洪《抱樸子·行品》:“義正所在,視死猶歸,支解寸斷,不易所守?!?br/>《遼史·穆宗紀(jì)下》:“支解鹿人沒(méi)答、海里等七人于野,封土識(shí)其地。”
清戴名世《榆林城守紀(jì)略》:“廷杰人駡賊,賊怒,支解之?!?/span>
⒉ 謂分割為小段。
引巴金《家》十八:“這樣一來(lái),那條威武地飛動(dòng)著的龍就被支解了,分成了九段?!?/span>
⒊ 分裂瓦解。
引《漢書·趙充國(guó)傳》:“羌虜瓦解,前后降者萬(wàn)七百餘人,及受言去者凡七十輩,此坐支解羌虜之具也。”
⒋ 猶尸解。
引宋蘇軾《和陶<讀山海經(jīng)>》之十:“金丹不可成, 安期渺云海……支解竟不傳,化去空餘悔?!?/span>
⒌ 支付,交付。
引明海瑞《興革條例·戶屬》:“部絹委官水手銀伍兩捌錢捌分陸釐,移付工房,於該年里甲丁田銀內(nèi)支解。”
古代一種割解四肢的酷刑。《公羊傳.宣公六年》:「公怒,以斗摮而殺之,支解,將使我棄之?!埂痘茨献樱碎g》:「商鞅支解,李斯車裂。」也作「枝解」、「肢解」。
如:「這位屠夫支解豬只的刀法十分干凈俐落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