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亦作“假貣”。借貸。
引《晏子春秋·問下二三》:“稱財多寡而節(jié)用之,富無金藏,貧不假貸?!?br/>《后漢書·樊宏傳》:“其素所假貸人閒數(shù)百萬,遺令焚削文契?!?br/>《新唐書·高瑀傳》:“自大歷后,擇帥悉出宦人中尉,所輸貨至鉅萬,貧者假貣富人,既得所欲,則椎斲膏血,倍以酬息?!?br/>宋蘇轍《民政下》之二:“卹小民之所急,而奪豪民假貸之利?!?br/>清鈕琇《觚賸續(xù)編·嚴拒夜飲》:“亭林先生 ……善於治財,故一生羈旅,曾無困乏。 東海兩學士宦未顯時,常從假貸,累數(shù)千金,亦不取償也?!?/span>
⒉ 寬宥。
引《后漢書·安帝紀》:“方今盛夏,且復假貸,以觀厥后?!?br/>李賢注:“假貸,猶寬容也。盛夏不可即加刑罰,故且寬容?!?br/>唐孟棨《本事詩·怨憤》:“吳武陵 ……贜罪狼籍,勑令廣州幕吏鞫之。吏少年科第,殊不假貸,持之甚急。”
宋司馬光《涑水記聞》卷七:“太宗時,大臣得罪者,貶謫無所假貸,制辭極言詆之?!?/span>
借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