◎沙袋shādài
[sandbag] 裝了沙的袋子
(好工具)⒈ 遼金時的一種刑具。用牛皮縫成長六寸,闊二寸,略似鞋底的袋,內(nèi)裝沙子,再連以尺把長的木柄,用以擊打罪犯。
引宋宇文懋昭《金志·科條》:“當其有國之初,刑法竝仍遼制,常刑之外,又有一物曰沙袋,以革為囊,實以沙石,繫於杖頭。人有罪者,持以決其背……自熙宗立,始加損益,首除沙袋之制?!?br/>《遼史·刑法志上》:“有重罪者,將決以沙袋,先于脽骨之上及四周擊之……沙袋者, 穆宗時制,其制用熟皮合縫之,長六寸,廣二寸,柄一尺許。”
⒉ 裝著沙的袋子。大小不一,用于兒童游戲、打仗作掩護、防洪、防火、體育鍛煉等。
引冰心《寄小讀者》七:“海上的頭三日,我竟完全回到小孩子的境地中去了,套圈子,拋沙袋,樂此不疲,過后又絕然不玩了?!?/span>
⒊ 方言。指為調(diào)節(jié)電燈燈頭懸掛高低而裝置的瓷瓶。因內(nèi)裝沙子,故稱。
引魯迅《且介亭雜文二集·“題未定”草一》:“一個電燈的另件,我叫得出六樣:花線,燈泡,燈罩,沙袋,撲落,開關。但這是上海話,那后三個,在別處怕就行不通?!?/span>
一種古代刑具。以熟皮合縫,中間加入沙粒,長約尺許,用以杖責犯人。